|
|
类目:歌手/模特
地区: >
发布日期:2008-8-30 13:19:54
招聘人数: |
|
新加坡演艺(费用1.5万) 一、条件: 1、年龄在30岁以下,女性,形象佳,身体健康; 2、有在夜总会、歌厅、演艺厅从事歌手职业的经历; 3、遵纪守法、在新加坡没有不良纪录。 二、待遇及收费: 1、收入靠歌手在演艺厅唱歌,客人小费赠送花篮的收入分成,其中6-7成归歌手收入,每月一般总收入为3000-4000新币,比较好的为10000新币; 2、在新加坡期间的食宿、往返旅费由歌手自行承担; 3、持新加坡政府批准的六个月工作签证(半年期满回国,若新方需要、又无不良记录,可再申请半年工作签证); 4、半年工作签证,收费为15000元人民币。申请前先交押金5000元人民币,工作签证批出后,再交1万元人民币(不含机票\体检); 材 料: 1、艺术照3张(2张全身,1张半身) 2、2寸照片2张(背景不限)。 3、护照和身份证、户口本。 办理周期: 15-20天左右
|
联络时请说明来自: http://1010jz.com,以获得更好效果.
手机: 电话:024-\81217622 MSN: QQ:1005725252\450325042 |
|
|
|
|
|